范福春指出要从四个方面完善公司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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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 08:24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昨日,在出席“2004年中国企业高峰会”时,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范福春表示,完善公司治理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这不仅在中国转轨当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即使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这个问题也还远远没有解决。就中国的实际情况来说,要想让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达到世界级的标准,起到现代企业制度核心的作
范福春指出,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像美国和欧洲先后都爆发了安燃、世通、帕玛拉特这样的丑闻,在中国转轨经济过程中的资本市场上也出现了银广夏、生态农业等等类似的丑闻,可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它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另外,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要想让它发挥作用,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或者全社会做出努力。 范福春认为,首先,在完善法制上做努力,1994年通过了《公司法》,就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做了明确的规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的责权规定的都很具体,但是10年的实践表明客观现实和立法时候的预期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这里面既有实践当中出现的方方面面的制约因素起的作用,也有法规、法制不完善的地方,正因为如此,中国的立法机关正在着手修改有关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各项法规,比如《公司法》、《证券法》,也正在制定“破产法”,我想通过进一步完善这些法规,特别是着眼于实践当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在法律框架上加以解决,这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要在培训上下工夫,中国的市场经济是从计划经济当中脱胎出来的,目前还处于转轨过程当中,尽管转轨速度非常快,成绩也很大,但就公司治理结构而言,它还处于一个发育的初期,大家对公司治理结构当中自己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并没有十分清楚的了解,所以要让在公司治理结构当中的所有人员明确自己的地位、作用和承担的义务,勤勉尽责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是需要培训的,这就像一个企业引进一条先进的生产线需要调试,需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如果一项新的制度,就是公司治理制度在中国能够扎下根,并且达到它的预期目的,一定要对各个岗位上的人进行培训,比如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使他们知道自己的责任所在,知道应该怎么样行使自己的权力,这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不是个问题,但是在市场经济发育初期的国家,像中国这样新兴市场经济的国家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第三,要在监督上下工夫,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就是要形成一个权力的制衡机制,但是由于历史和文化背景的不同,中国的企业里面对权力制衡是不习惯的或者没有这个传统,是什么传统呢?往往是一长制的传统,是最主要的负责人一个人说了算的传统,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家有千口,主事一人”,这种传统的文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当中的权力制衡机制构成了重大的阻碍,所以形成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是有一定困难的,只有克服了这个困难和这个障碍,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才能走上正轨。 第四,要在完善激励机制上下工夫,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的平均主义是很盛行的,即使在传统文化当中也长期存在着“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观念,大家在利益面前要利益均沾,差距不能过大,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头脑当中,而在公司治理结构当中由于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贡献,应该得到认可,应该给予奖励,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物质利益,得到承认和尊重,但是在这个问题上目前解决的还不好,让公司治理结构当中的每个不同岗位上得到应该得到的物质利益还需要做出很大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