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股抵债获批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2日 06:54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本报讯 备受市场关注的电广传媒以股抵债方案日前正式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这样,自证监会国资委启动以股抵债试点后电广传媒成为首家以股抵债方案获得国资委批准的上市公司。 据悉,电广传媒以股抵债方案的正式实施,除了需要获得国资委的正式批准之外,还需经过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在电广传媒的股权结构中,关联股东(产业中心)持股占50.31%,流通股股东持股占45.67%,此外还有4.02%左右的非流通股股东。为充分征集流通股股东对此次以股抵债方案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操作程序正在进行中,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8月27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根据征集投票权方案,此次征集委托投票的截止日期为8月26日。(黄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