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有关人员称未批准券商推出集合理财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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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 10:43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宝强)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监管层将允许两三家资产质量突出、运作规范的券商推进集合理财业务。 但本报记者昨日就此向证监会采访时,机构监管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并无此事,称对券商的集合理财业务“一家也不批,一家也没受理”。
据有关报道称,近期有关部门正向券商征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工作流程》,此举的目的是为了加快券商集合理财业务细则的出台,并结合“券商分类”,使券商集合理财尽快步入正轨。报道并预计该业务最晚在今年第四季度就将重新启动。 所谓集合理财,即证券公司发行近似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理财产品,券商为这种理财产品的发起人和管理人,进行投资。 因此项业务风险过大,去年5月,证监会对集合理财业务叫停,而在此之前,有10余家券商在不同区域推出了集合理财计划。 也有券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倘若监管层决定只给少数机构以集合理财业务的权利,会造成不公平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