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发展(000671)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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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 09: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8月2日,公司法人股东石狮市华新经济发展公司和石狮市迅达运输公司分别与杭州哲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上述两家股东持有公司法人股共计531.63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59%)的法人股,转让给杭州哲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每股转让价格为2元,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1063.2647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后,杭州哲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股份531.6337万股,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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