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600787)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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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 08: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3年10月16日,原告上海白银有色金属经营部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沪西分公司(下称:沪西分公司),请求法院判决沪西分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对判令第四被告-长城伟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返还原告的124.215吨阴极铜(资讯 论坛)(价值2275845元)承担连带责任一案,已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如下:驳回原告上海白银有色金属经营部的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
2003年4月28日原告白银铜花实业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诉沪西分公司,请求法院判决沪西分公司原告1000吨阴极铜(价值1700万元)一案,已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原告因不服此判决,于2004年7月26日上诉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告的上诉请求:依法撤销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3)沪二中民四(商)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之判决;依法支持上诉人诉讼请求;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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