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绵高新(600139)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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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 09: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7月29日,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内容涉及公司为东方光盘制造有限公司4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而涉及的诉讼事项。申请执行人中信实业银行成都分行2004年2月27日申请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最高人民法院(2003)民二终字第174号民事判决书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川民初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现因在执行过程中,中信实业银行成都分行和东方光盘制造有限公司达成书面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全部履行完毕。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裁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03)民二终字第174号民事判决书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3)川民初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