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个月内共有24家上市公司“吃黄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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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 07:42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网上海8月1日电】(季明 李耀宗) 最新统计显示,在今年六七月间的44个交易日中,沪深两地上市公司中受证监会立案调查和证交所公开谴责的次数高达26次,平均每两天就有一家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层出示的“黄牌”。 据了解,受到监管层警告的上市公司大多未对其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披露,这些行为包括推迟公布预亏、违规对外担保、大股东占用资金等。
上市公司之所以敢于违规,违规后还不进行信息披露,根本原因在于违规成本太低。证券专家认为,要提高“公开谴责”和“立案调查”的实际作用,就必须通过限制上市公司增发、配股等再融资能力来提高其违规成本。同时,还要加强中介机构的责任。此外,还可以把责任落实到人,让被谴责的上市公司高官遭受物质和道义上的双重惩罚。 作者:季明李耀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