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投资可转债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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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 07:1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新浪财经此前报道: 保险公司日前获准投资的可转债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性
近日,保监会发出通知,允许保险公司购买可转换债券,这进一步拓展了保险公司资金的运用渠道,对保险市场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可转债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性,对可转债投资的放开意味着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已经露出了曙光。 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投资品种,可转债已经越来越受到稳健型投资者的喜爱。首先,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都是管理规范、业务发展快、经营业绩优良的公司。根据现行规定,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债必须“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可见,转债的发行门槛比股票要高,只有高质量的上市公司才有资格发行可转债。其次,近几年可转债市场发展很快,转债市场的容量增大,流动性也明显好转,有利于资金量比较大的保险公司投资。目前市场上已有的可转债20多只,总发行量超过200亿。后市陆续还有多家公司即将发行,预计今年还将有近百亿的转债上市。再次,可转债的条款设计对保险资金也具有较高的吸引力。目前的可转债期限最长的为5年,持有转债到期与企业债类似,不仅能获得本金还有一定的利息收入。有的可转债还规定持有到期进行一定的利息补偿,以提高投资者持有转债到期的积极性。而且大部分可转债都设计了回售保护条款,进一步保证了本金和利息的安全。此外,可转债还设计了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规定当股票价格跌到转股价的80%至95%时,公司必须或者有权修正转股价格,以此来保证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在20多只可转债中,大部分都实行过转股价修正,有的甚至修正不止一次。可转债这些条款的设计使得其是“上不封顶,下却保底”、不可多得的投资品种,这非常适合坚持本金安全、长期投资理念的保险资金进行投资,必将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的重要投资品种。 通知还规定,“保险公司投资可转债纳入企业债券投资中”,也就是说,投资可转债的规模限制应参照《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即保险公司投资可转债余额计入企业债券投资余额内,合计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20%。保险公司同一期单品种可转债持有量不得超过该期单品种可转债发行额的15%或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2%,两者以较低者为准。由于目前股票投资没有放开,通知明确规定,投资的可转债暂不得转换成股票。从上述条款来看,保险公司买入的可转债可以达到总资产的20%,对一万亿保险资产来说理论上可以购买2000亿,这要比盛传的股票投资只有5%的比例要高得多。 通过可转债作为债权投资向直接股权投资的过渡性安排,有利于保险公司尽快熟悉股票市场,把握股票市场的运行规律,提高风险控制水平,这为其后期的股权投资创造良好的条件。由于可转债的期权特征,其波动更类似股票,上涨和下跌都跟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市场整体走势密切相关,研究转债所附的期权价值和研究公司所处的行业、公司本身的经营管理是一致的,因此,对可转债投资将促进保险公司的公司研究和行业研究能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研究水平。同时,可转债的风险管理也与保险公司以前熟悉的普通债券不同。普通债券的风险管理各家保险采用的管理模型虽然不尽相同,但主要都是采取基于久期为主的风险管理方式。这一方式同样也适用转债的债性方面,但对股性的风险管理,大多数保险公司还没有直接经验,管理模型还没有建立。通过可转债投资,可以迅速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股票风险管理模型,从而建立整个保险资产的综合风险控制体系。 这次运用渠道的拓展是保监会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稳妥有序地推进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进入资本市场,丰富保险资金投资品种采取的重要一步,是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前奏。(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 高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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