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华控股(600653)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 03: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上海市中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5亿元整,并以公司所持有的广东发展银行23638万股普通股作质押。
二、同意以公司所持有的广东发展银行10662万股股权作质押,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上海市中支行申请的为期一年的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直至银行贷款到期和有关费用全部清偿时止。 三、上海五龙汽车零部件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民生银行浦江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的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向民生银行浦江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