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帝(600758)公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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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 18: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近日,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商银行沈阳分行于2000年11月24日起诉公司,要求偿还贷款本息745万元人民币一案,至今尚未偿还。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执行人公司在辽宁万利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所持有的50%股权及红利,冻结期间不得办理
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就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01年5月为上海汇丰港务发展有限公司贷款153万美元逾期未偿还欠款及公司作为该项贷款担保方之一被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案,判决如下:1、被告上海汇丰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借款本金153万美元;2、被告人上海汇丰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借款利息42923.69美元及自2003年1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3.3%的130%计付);3、被告公司、被告上海奉承钢模板(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上海金碲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判决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对原告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8321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68995元,合计人民币147316元,由四被告共同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