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07) 华立控股:澄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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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 18:4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7月11日,某媒体刊登“警惕深圳清欠风暴”一文,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及深圳本地上市公司的“清欠”问题进行了相关报告,并将公司列在该文附表“深圳市16家首批涉及清欠的上市公司一览”中的首位,同时将资金占用方陈述为广东华立实业集团。公司就该报道声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在重庆,不属于深圳市本地上市公司;
二、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文章中所述广东华立实业集团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也无任何资金往来。 三、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华立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重大资金占用问题,200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已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在2003年度报告正文中进行披露。 四、公司已要求该媒体在该刊的显要位置对上述事项进行公开更正并有权对事保留进一步的法律追究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