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600263)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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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 06: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7月28日在公司20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及董事委托人11人,董事李吉胜先生因病委托董事张永良先生、董事赵明远先生因公外出委托董事孙久红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许明先生因公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上半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2亿元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权责》的规定,该项银行授信额度在董事会权责范围内,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办理工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动员预付款保函和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和物业委托管理合同的议案》。 因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表决时,参加会议的11名董事中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该议案。 《房屋租赁合同》为公司租用路桥集团房屋用于公司所属的一至六处办公用房、设备维修及存储用房共计45,799.35平方米,租赁期限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租金为10,165,680.33元;《物业委托合同》为公司委托路桥集团对本公司的厂区房屋的维修、养护、管理;厂区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职工公寓、浴池等福利设施的管理,委托的建筑物建筑面积38,346.74平方米,占地面积184,324.28平方米,委托管理期限为2004年1月1日至200年12月31日,委托管理费用为5,761,012.00元。因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9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