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68) 雷 伊 B:重大事项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09: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鉴于公司于2001年11月6日同深圳远望技工贸公司和普宁市海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6.99%股权的控股公司,于2002年8月迁址到深圳,并变更名称为深圳市升恒昌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为升恒昌公司以人民币1,600万元的价格受让深圳远望技工贸公司持有的深圳远望城多媒体电脑有限公司51%股权的支付条款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该协议签订之日至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已有近三年的时间,该协议书项下的股权转让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协议由于未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属于未生效协议。应公司要求,升恒昌公司已向公司承诺采取措施终止公司在该股权转让协议中承担的支付责任,并承诺在不迟于2004年8月30日向公司拨付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作为公司的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