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股份(600387)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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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08: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决定出资3000万元,用于收购浙江耀江文化广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及增加其注册资本:同意公司出资300万元收购浙江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耀江文化广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同意在完成收购后,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对浙江耀江文化广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10000万元,按照持股比例,公司向浙江耀江文化广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增资2700万元。
二、通过关于终止实施31省道绍兴段收购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通过关于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限为一年的《互保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