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压“捧场资金” 基金赎回费集体调高至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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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10:38 南方都市报 | ||||||||||
此举是为打压“捧场资金”,鼓励长线投资 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7月1日起,所有新获批发行的非货币市场开放式基金首年赎回费集体调高至0.5%,较之前调高一倍。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金公司高层人士称,除货币市场基金外,7月1日后获准发行
这位人士称,证监会并未就此下发任何文件。但7月1日后所有上报获批发行的开放式基金首年赎回费率均被调为0.5%。市场猜测此种现象与“融通事件”有关。融通基金在6月初办理两笔金额分别为1007万元和5057万元的赎回业务时,均只收取了赎回费5元。此事被建行向证监会“举报”。 基金业人士对“0.5%”的首年赎回费表示不解,认为应由各基金公司自行制定。但是一位熟悉基金发售情况的人士称,在以往的基金发售中,不少基金公司为了“规模”而吸引一些“捧场资金”,这些“捧场机构”多与基金公司和代售银行有相当的业务关系或人际关系。“捧场机构”在基金发售期内“认购”基金,在获得一定承诺后,便在基金成立后赎回。 证监会此举正是为了打压捧场资金,鼓励投资者长线持有基金。(记者谢艳霞 实习生丘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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