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000966)签订重要借款合同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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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09:03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第四节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北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有关借款事项公告如下:
为了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满足电源投资需要,2004年7月2日,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了一笔借款合同,其借款金额、期限和利率分别为:5000万元、2004年7月2日至2007年7月2日、5.2155%;2004年7月19日,公司与华夏银行武汉分行签订了一笔借款合同,其借款金额、期限和利率分别为:7000万元、2004年7月19日至2007年7月19日、4.941%。2004年7月22日,长源一发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青山支行签订了一笔借款合同,其借款金额、期限和利率分别为:9000万元、2004年7月22日至2007年7月22日、4.941%。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