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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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06: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7月26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报告;
同意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签署后,将本公司原与银行发生的结算、金融、授信业务,改为凡在海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之内且本公司认为有利的业务均通过海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 二、关于出资设立石林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报告; 共同发起设立的石林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77158万元。其中,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9350.58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1%;本公司出资37707.42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8.87%;云南石林旅游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0.13%。 山西航空以4707.33万元现金及一架波音737型客机和一架冲八客机评估后作价34,643.25万元人民币(帐面值34446.12万元)出资。本公司以292.67万元现金及三架多尼尔客机评估作价37,414.75万元人民币(帐面值36601.66万元)出资;石林旅游航空以100万元现金出资。 三、关于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报告; 1、会议时间:2004年9月2日上午9:00时 2、会议地点:海口市海航发展大厦四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报告; (2)关于出资设立石林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报告。 4、会议出席对象:截至2004年8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或持授权委托书的股东代表)和截至2004年8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或持授权委托书的股东代表)均可参加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登记事项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股东持股东有效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股权有效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持股权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于2004年8月25日到海航发展大厦十一楼证券业务部进行登记,传真及信函登记需经我司确认后有效。 6、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 联系电话:0898-66739961 传真:0898-66739960 邮编:570206 7、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表股权万股 股权证号(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出席人: 委托日期:年月日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