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百货(600824)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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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06: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7月26日下午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八人,张维独立董事全权委托余国杰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董事长陈圣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04年半年度八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的报告。报告期八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上海红星眼镜有限公司、上海天宝金银珠宝有限公司银行借款作担保的议案。 为发展业务,上海红星眼镜有限公司拟向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上海天宝金银珠宝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分别提请本公司为借款作担保。为支持子公司发展,本公司决定对上述借款作担保。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肆仟万元,没有超过净资产的50%,同时这两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没超过70%。此项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出让上海新宇钟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加快企业发展,本公司参股企业上海新宇钟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公司)筹划香港上市。根据新宇公司香港上市工作的股权重组安排,经新宇公司各股东方商议,本公司将出让1374万股(占新宇公司总股份的7.633%)新宇公司股权给连捷集团有限公司。连捷集团有限公司是本次新宇公司筹划香港上市股权重组环节中的境外收购公司(BVI公司),注册地英属维京群岛。 本公司经与连捷集团有限公司友好协商,达成了股权转让意向,连捷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本公司持有的新宇公司股份1374万股,占总股份的7.633%,转让价格以评估后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计算。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仍持有新宇公司股份900万股,占总股份5%。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须经有关审批机关批准并履行有关法律手续后生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及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此项股权转让完成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新宇公司将成为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本公司将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作进一步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上海新宇钟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6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