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600531)董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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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 06: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4年7月25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本次会议对《公司章程》第5.30条和第5.60条作了修改。《公司章程》第5.30条增加“(三)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四)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两个条款,第5.60条修改为:"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列席。"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由于工作原因,杨华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聘任张卫国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为2004年7月25日至2006年4月20日。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张卫国先生简历 张卫国,男,1966年2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陕西咸阳人,1988年6月参加工作,曾在公司熔炼分厂、工艺处工作,历任公司技术科科长、科技处副处长、科技发展部部长等职,现任科技发展部部长。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