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600438)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特别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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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 06: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七人,公司独立董事萧灼基和王若军先生分别因病和其它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杨继瑞和黄友先生出席会议并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同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二、同意按计划实施募投项目中的沈阳、海南、成都、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和工厂化养鱼技术改造项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同意设立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和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三、公司发行上市实际到位的募集资金为423,832,600元,目前南昌、绍兴项目已实施完毕,其他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为合理利用资金,提高效益,拟利用暂时闲置的部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减少流动资金借款,其额度为1亿元,期限至2005年3月31日,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聘请胡守荣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五、关于同意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0四年七月二十七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