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沪高速(600377)江苏段扩建施工实行交通管制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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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 06: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作出。本公告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而作出。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需谨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继本公司2004年5月31日公告,自6月1日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对大型货车(对应为三轴及三轴以上货车),中、小型货车(对应为两轴及以下货车)实行交通分流管制后,现公告如下: 经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交通厅批准,因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扩建施工需要,自2004年8月1日起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全线禁止所有货车通行。本公司预计此管制实行将使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车流量较2004年6月份因分流已减少的流量下降约5%。 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需谨慎。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