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600333)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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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 06: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批准,同意将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所持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4480万股国有法人股划转给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划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40653.12万股,其中,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4480万股,占总股本的60.22%。本次划转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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