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长钢(000569)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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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 06:2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7月22日召开,应到会董事12人,实到9人,有2人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任德祚董事长授权王政董事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决定将本公司名称由“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SichuanChuan Tou Changcheng Special Steel Company Limited.变更为“PanGangGroup Sichuan Changcheng Special SteelCompanyLimited.公司名称的变更尚需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公司证券简称拟由“川投长钢”变更为“ 长城股份 ”。证券简称的变更尚需待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名称变更,以及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将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修改条款 章程第四条变更为: 公司注册名称: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Pan Gang (二)增加条款 在第一百九十三条后增加以下条款: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3.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4.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公司要求反担保方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信用评估证明。 5.公司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九十四条相应顺延。 本次修改后公司章程由236条增加至238条。 三、决定在招商银行成都分行高新区支行办理金额为6000万元的银行授信业务,期限一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在建行贷款3000万元的议案》; 公司将实施军用特种钢生产线六吨真空炉项目。经与江油建行协商,将向其申请项目贷款3000万元,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招商银行、四川川投成都贸易公司签订三方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状况,鉴于四川川投成都贸易公司在招商银行成都分行营门口支行签发6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年。决定将公司为四川川投成都贸易公司开具的不超过6000万元限额的商品调拨单交银行质押,并签订2004年质字第21040682号《业务合作协议书》,承担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定期为四川川投成都贸易公司发货。 六、审议通过《关于解聘、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沈青峰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决定聘任舒联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表示同意。 七、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4年8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3号会议室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项议案。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新任董事会秘书简历 舒联明先生男,41岁,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历任长钢党委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长钢集团公司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川投长钢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攀钢集团四川长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攀钢集团四川长钢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