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000063)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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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 06:2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4年7月22日以通讯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改聘公司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4年8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兴通讯”(000063)A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有关凭证参加会议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五、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A座6楼 3、会议联系电话:0755-26770282 4、会议联系传真:0755-26770286 5、邮政编码:518057 6、联系人:李柳红 7、委托代理人应于2004年9 月1日下午4时前将授权委托书置于公司联系地址。 六、备查文件 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关于改聘公司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授权在本议案的表决票中,填写 项 A、赞成 B、反对 C、弃权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授权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意见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均为有效)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