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鸟发展(600634)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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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 06:2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共五名,实到五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海根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出金山水厂项目和污水排海工程项目的议案》;
二、同意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鸟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金山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解除上海金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海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海鸟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内系列合同的协议》。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建设-运营-移交”( BOT)的方式,与上海金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城投”)合作,参与建设上海市金山区紫石水厂给水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水厂项目”)以及污水排海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污水排海项目”)。 到目前为止,公司在污水排海工程项目上已投入约2700万元,水厂项目尚未开工。 从2003年10月起,上海市汇达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受金山区政府及金山城投的委托,向公司提出终止项目合作(详见公司刊登在2003年12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有关公告),并多次前来与公司商议终止项目合作的有关事宜。近日,金山城投提出了赔偿方案,并拟订了《关于解除上海金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海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海鸟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内系列合同的协议》。 公司投资金山水厂和污水厂项目的信心和决心从未改变过,但合作方非常坚决地主张终止项目合作,且此项政府合作项目,时间跨度长,涉及的利益主体较多,谈判艰难,公司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过艰苦的谈判,已经争取到了“对方退还公司投入该项目的所有建设资金并补偿公司约900万”的退出条件,鉴于上述原因,董事会同意退出该项目并签署《关于解除上海金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海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海鸟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内系列合同的协议》。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是:金山城投退还已投入项目的工程建设资金26,814,678.65元,并给予补偿人民币9,185,321.35元,共计人民币36,000,000元,该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有投入资金的利息、开办排水公司的所有费用、因解除合同给予公司的损失补偿等;上述款项由金山城投在协议生效当日支付给公司,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双方关于解除“20万吨/日自来水厂和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项目”系列合同及善后事宜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截止公告日,双方已按上述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各自的权利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四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