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600408)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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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 06:2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7月22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列席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干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聘任及解聘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俊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连清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简历见附件);因年龄原因,解聘李春元先生公司副总裁职务。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决议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4日 附件: 李俊义先生,汉族,1953年生,大学本科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冶金部科技司副处长、钢铁研究总院器材部主任、国家非晶微晶中心常务副主任、安泰科技非晶制品分公司总经理、安泰科技总裁助理。 李连清先生,汉族, 1969年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华东冶金学院。曾任安泰科技计划财务部部长、公司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聘任的副总裁、总裁助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李俊义先生、李连清先生个人履历,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本人了解,上述人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独立董事(签名): 薛澜、伊志宏、陈居华 2004年7月22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