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600620)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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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 06:0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16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7月28日 ?除权除息日:2004年7月29日 ?红利发放日:2004年8月3日 一、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4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公司以2003年年末股份总数320,129,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现金红利0.20元。 2、发放年度:2003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4年7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4年7月28日 2、除权除息日:2004年7月29日 3、红利发放日:2004年8月3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2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有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按20%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实得现金红利0.016元/股;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和持有法人股的股东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实得现金红利0.02元/股。 6、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7、持有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四、咨询事宜: 1、咨询地点:上海市徐家汇路550号15楼公司董秘办 2、咨询电话:021-64453550-1520 3、传真:021-64456910 特此公告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7月22日 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