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集团(000680)股权转让获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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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 06:0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7月21日接到国家商务部商资二批【2004】993号文件--《商务部关于同意外资并购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根据批复,国家商务部同意本公司法人股股东慈溪恒通物产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1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 DEG)成为本公司的第三大股东,持有本公司2300.34万股,占总股本的10%;慈溪恒通物产有限公司还持有本公司3796.6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6.50%,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发起人股东陈龙海持有本公司5995.6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6.0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4年7月23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