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600575)股东股权转让进展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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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 19: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芜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下称:芜湖市经贸委)作为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港口公司)的出资人,于2004年1月14日与芜湖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芜湖飞尚)和自然人韩灼元签订了《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协议》,芜湖市经贸委将其持有的港口公司股权转让给芜湖飞尚和韩灼元,转让比例分别为90%和10%。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需报安徽省人民政府(下称:省政府)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批准,芜湖市经贸委已向省政府上报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材料。现公司接到港口公司的通知,由于港口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已过,根据相关规定,需对港口公司的整体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评估,芜湖市经贸委、芜湖飞尚和韩灼元三方将根据评估的结果对股权转让价格进行调整,重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向有关监管部门重新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目前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本次股权转让仍需获得省政府和国资委的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