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83) 托普软件:违规担保及诉讼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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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 08: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自查发现违规担保及涉诉的以下案件未及时予以公告,现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公告。 1、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北京风雷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托普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合同纠纷一案。
2、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受理了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诉成都托普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 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四川物润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北京托普高科软件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陆家嘴支行诉上海托普软件园有限公司、四川托普科技发展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上海托普教育自愿参加深发展陆家嘴支行与上海托普软件园、托普发展的调解,已达成协议。 二、担保事项公告。 1、2003年5月,浙江普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签订了2250万元的《借款合同》,时间自2003年5月12日至2004年5月12日。公司为浙江普华的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2、2003年3月19日,上海托普教育与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为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的4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自2003年3月19日始至2006年3月19日止。 3、2004年2月26日,成都柯尔物流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4400万元的《借款合同》一份,借款期限自2004年2月26日至2004年8月25日止。成都托普教育为成都柯尔物流公司的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2004年4月15日,成都托普教育划款4400万元给成都柯尔物流公司。成都柯尔物流公司现已经归还光大银行成都分行4400万元的借款。 4、2004年2月26日,成都柯尔物流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1800万元的《借款合同》一份,借款期限自2004年2月26日至2004年8月25日止。四川托普教育为成都柯尔物流公司的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2004年4月15日,四川托普教育划款1800万元给成都柯尔物流公司。成都柯尔物流公司现已经归还光大银行成都分行1800万元的借款。 5、2003年4月29日,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与深圳市宇信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和公司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约定深圳宇信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借款1500万元,期限自2003年4月30日至2004年4月30日止,由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6、2003年10月22日,广东发展银行总行与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份,约定为深圳市托普宇信科技有限公司在2003年10月22日至2004年10月22日期间提供最高额为4000万元的保证担保。迄今为止,广东发展银行总行实际向深圳市托普宇信科技有限公司发放了1200万元贷款。 三、截止目前,公司累计涉诉金额(本金)181398.25万元,占200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81.49%。 四、截止目前,公司累计担保金额179050.02万元,占200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9.14%。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8300万元,为其他关联方担保125081.9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