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78) 桂林旅游:七星公园和象山景点门票收入分成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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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 08: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依据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于2002年5月28日签署的《桂林七星公园部分景区合作建设协议》,公司2002年投资7,000万元与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合作建设其所属的七星公园景区。公司所获公园门票收入分成自2004年4月1日起提至12.25元/人次。 依据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于2002年5月28日签署的《桂林象山景区景点合作建设协议》,公司2002年投资3,000万元与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合作建设其所属
公司从七星公园和象山景点获得的门票结算价格的提高,将提升公司的投资收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序还有赖于游客的增长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