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39、200539) 粤 电 力:董事会决议及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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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 08: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04年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7月16日在广州召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广东惠来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在董事会的投资决策权限内,按项目工程的实际需要投入前期费用。
二、《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广东茂名博贺港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授予公司前期开发费用500万元。 三、《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广东梅县发电厂扩建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授予公司前期开发费用500万元。 四、《关于公司〈章程〉修改草案的议案》。 五、《关于组建成立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组建成立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占51%的股权。本议案为关联交易。 本议案将提交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3.9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向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七、《关于租赁使用粤电广场办公楼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座落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3层、25层和26层作办公用途,租赁期为2年,租赁年费用为4173120元。本议案为关联交易。 八、同意余福敏、李锡化辞去董事职务的请求。 九、同意李灼贤、姚纪恒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十、董事会依法召集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拟于2004年8月18日上午9:30在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修改草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组建成立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李灼贤同志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姚纪恒同志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