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甘化(000576)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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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 08: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于2004年7月12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称该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江中法经初字第92号民事调解书,划扣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6142068元至该院指定账户。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在佛山高明法院划扣公司存款后,公司在工商银行的基本账户即获解封。 此次佛山高明法院强制划扣公司存款为人民币6142068万元,增加的人民币642068元
此次涉及的债务应由江普玻璃有限公司偿还,涉及的连带担保责任应由公司和其他3家担保单位共同承担。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