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600399)第二大股东股权继续冻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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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 08:5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通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诉公司第二大股东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抚钢集团)为抚顺热电厂贷款提供担保一案,将继续冻结抚钢集团所持公司国有法人股4456万股。股权冻结时间为2004年7月6日至2005年1月6日。本次续冻共两笔,分别为3057万股和1399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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