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软件(000583)诉讼和担保自查结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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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 09: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违规担保及涉诉的以下案件未及时公告,现公告如下: 一、2001年4月至2003年4月,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光华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13份,合计借款24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03年11月至2005年3月止。同时,公司与农行光华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13份,为托普集团的上述24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03年9月至10月,托普集团与农行光华支行签订《借款合同》3份
二、2003年8月28日,公司和托普集团与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春风支行分别签订了《保证合同》,共同为深圳市托普宇信科技有限公司在该支行的300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上海银行浦江支行诉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上海托普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6月25日做出判决如下: 1、上海东部软件园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上海银行浦江支行借款本金950万元; 2、上海东部软件园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上海银行浦江支行2003年12月21日起至2004年6月3日止期内利息及自2004年6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逾期利息; 3、上海托普教育对上海东部软件园的上述第一、第二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截止目前,公司累计涉诉金额(本金)180654.19万元,占200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80.8%。 五、截止目前,公司累计担保金额169447.94万元,占200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9.53%。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8300万元,为其他关联方担保115479.85万元。以上担保中涉诉金额为141395.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