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珠(600873)有关诉讼及贷款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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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 08:5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短缺,于2003年8月27日与西藏净土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净土鲜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公司将持有的286万股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海国发)法人股股权向净土鲜公司抵押借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个月,年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公司应按时归还本金及利息。 2003年11月19日,净土鲜公司以公司未及时偿还借款本息为由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
公司获得潍坊市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280万元,期限为:2004年3月29日至2005年3月29日;获得潍坊市交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期限为:2004年5月26日至2005年12月27日;同时公司2004年5月19日到期的西藏中国银行2000万元贷款也获得展期,期限为:2004年5月19日至2005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