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集团(600537)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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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 08:5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12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修正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将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果蔬速冻、脱水、保鲜、腌渍、冷藏加工;肉制品、蛋制品、水产品、蜜饯果脯、糕点、饼干、方便主食品、乳制品、罐头食品、调味品、豆制品、果干、
二、通过关于修正法人股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慈溪恒通物产有限公司(下称:恒通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3.688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公司1643.10万股非流通股协议转让给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下称:DEG)。鉴于公司实施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未获得国家商务部批准。为此,恒通公司与DEG于2004年6月1日签署了《股份购买和转让协议修正协议》,对前述股份转让协议进行了修正。根据该等协议,恒通公司本次转让给DEG的股权数调整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的2300.34万股,仍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总股本23003.40万股的10%;转让总价款相应调整为人民币5763.7387万元(为扣除2003年度每股现金分红0.18元后的总价款),此外,还应包括上述金额自2004年5月1日起至商务部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之日期间的利息(按年利率4%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