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博股份(600708)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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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 08:4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5月13日,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闸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农工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农工商出租)与该行签定的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担保。根据农工商出租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闸北支行在2004年5月13日签定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04年5月13日至2005年5月13日,公司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担保。
2004年6月29日,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农工商出租向该行申请4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担保,借款期限为2004年7月6日至2005年7月6日。 上述两项担保均是在农工商出租归还原来借款后继续借款情况下,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并不增加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数。本次担保由农工商出租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自反担保书签发之日起,至借款合同担保期限到期后两年内有效。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42013.83万元,其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无逾期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