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600028)转让中国凤凰国有法人股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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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 08:5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同意公司于同日与湖北省清江水电投资公司(下称:清江投资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下称:国电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并批准《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交易。将公司持有的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211423651股国有法人股(占中国凤凰总股本40.72%)转让给清江投资公司及国电集团,本次转让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4元,总对价为人民币620954100元,清江投资公司及国电集团将分别向公司支付人民币388096300元及人民币232857800元。
二、同意公司从清江投资公司及国电集团收购他们以资产置换的方式拥有的中国凤凰石化资产(下称:石化资产),收购石化资产的总对价为人民币548040500元。 董事会授权陈同海董事长在股份转让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资产置换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代表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协议》及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