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纸(600163)公布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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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08:5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安林业)建立互保关系的议案,2001年8月29日公司与永安林业签订了《互保协议》,互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互保有效期限为14年(2002年3月26日经双方协商调整为5年)。2004年6月30日公司为永安林业向国家开发银行短期银行借款6000万元提供了担保,担保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截止2004年6月30日,公司为永安林业短期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700万元,永安林业为公司长期借款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700万元。 2004年6月30日公司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30号公告:自2004年6月30日起,对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原产于加拿大、韩国、美国的新闻纸仍然按照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9年第4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税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