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000571)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 09: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4年6月29日召开。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同意为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在各家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系担保借款额度)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2、担保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壹年。 3、银行借款用于支付货款。 4、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8月1日在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2004年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的议题为: 1、关于为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