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石化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情况及重大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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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 09: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作出了《关于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04]21号)。公司股票自2004年5月17日起暂停上市。现就暂停上市期间的情况公告如下: 1、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涉及到的以下主要问题:A、应收原控股股东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欠公司人民币10.20亿元款
在公司暂停上市期间,上述问题均未得到解决。 2、深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明确表示无力偿还对公司10.20亿元的欠款。公司目前无法进行资产重组,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状况也无法得到改善。 二、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工商银行株洲市车站路支行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的《追加被告申请书》,追加公司为株洲工行诉株洲环球皮革股份有限公司、深塑集团株洲塑胶有限公司、深圳石化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的被告。 如果法院判决公司需对上述债务承担担保责任,该等对外担保的或有事项将计入预计负债,直接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