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宾馆(000524)四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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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 03:14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一次会议于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在东方宾馆会展中心会议4室召开。公司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独立董事王华先生因公务出差不能出席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公司监事会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研究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选举黄克勤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广州分行荔湾支行续贷人民币叁仟万元贷款。 公司于2003年七月用自有房产作抵押向交通银行荔湾支行申请的抵押贷款5000万元于本年度7月中旬到期,现根据公司的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向交通银行广州分行荔湾支行申请续借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续借期为一年。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