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600644)公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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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 09: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近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应诉通知书。乐山市商业银行诉公司、四川金桥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乐山市商业银行的诉讼请求为:1、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200万元及至付清日为止的未付利息;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及全部诉讼费用。 乐山市商业银行诉状称:2000年1月7日,四川金桥股份有限公司与乐山市商业银行
1998年4月10日,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直属支行借款1300万元,借款期限为1998年4月10日至2004年4月9日,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4年6月25日,农行乐山市分行直属支行向公司出具《关于已解除保证责任的函》,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已还款,公司保证责任已自动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