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屯河(600737)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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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 09: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通过公司转让持有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山股份)29.42%股权的议案:公司于同日与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下称:中非金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拟将持有的天山股份5100万股转让给中非金公司,股权转让总价款为26010万元人民币。上述股份因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新疆百富北庭食品有限公司、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公司持有的天山股份5100万股予以司法冻结。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双
二、通过关于设立番茄粉分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办理股权质押的议案:公司现与银行协商,拟将持有的张家港屯河制罐有限公司股权为公司在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开发区支行的1000万元借款提供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