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轻装上阵” 取消42项行政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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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 14:52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明皓 北京报道 日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国证监会第三次公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
这是自2002年12月以来,证监会第三次公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 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涉及证券公司、交易所、证券中介公司、基金、银行、上市公司等等42项。 其中,境内证券类机构在境外设立的证券类机构撤销、B股结算银行资格核准、股票发行方式审批等比较令人关注。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称,这一举措是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证监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转换和规范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 据悉,经过前后三次的清理,证监会共公布取消101项行政审批项目,7项行政审批项目交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实施自律管理,取消和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行政审批项目的一大半。 “此次42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有利于监管部门从繁重的日常审批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好市场监管工作。也表明了证监会坚持走市场化的监管思路。”西南证券研发部总助彭志刚向记者表示。 他认为,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下的产物,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对市场的发展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和加快,过去一些在行政审批制度上的问题,已经明显阻碍了市场的发展,改革行政审批是大势所趋。 兴业证券研发部宋淮松说:“证券市场就好比高速公路,证监会就是公路执法者。制定了交通规则后,证监会只需要抓住违反规则的人就可以了。凡是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解决,应当由市场机制去解决。” 据悉,为避免监管工作出现管理脱节,证监会在公布第三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还发布了《关于做好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的通知》,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和工作衔接作了妥善的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