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国电转债(600795、100795)公布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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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 09:2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通过关于投资北京太阳宫燃气热电冷联供工程(下称:太阳宫项目)的议案: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公司、法国电力公司和北京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4月19日签署了投资意向书,拟共同投资建设太阳宫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8。5546亿元,项目注册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其中公司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为26%,按此比例,公司需出资1。48亿元。该项目实际投资总额(工程建成价)和资本金的差额,由项目法人向商业银行贷款融资,并由投资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二、通过关于确定投资辽宁庄河电厂一期工程投资比例的议案:公司建议与沈阳金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庄河电厂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其中公司出资比例为51%。发电工程包括脱硫静态投资49。95亿元,动态投资54。44亿元。项目资本金为工程动态投资的20%,即10。89亿元,其中公司应出资5。55亿元。 三、通过关于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下称:大渡河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大渡河公司拟出资成立四川金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金源实业)。拟组建的金源实业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其中大渡河公司出资400万元人民币,占20%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四、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及对外担保权限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对外投资权限及对外担保权限的议案。 六、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7月28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