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新股份(600373)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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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 09: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3日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部分董事调整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通过关于在上饶旭日工业园区进行2万吨漆包线技改项目投资实施的议案。 六、续聘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审计机构。 七、通过转让公司所持江西博能鑫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7。75%股权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