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实业(600777)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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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 08: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2日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3年末总股本2648695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1股派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
二、继续聘请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及其它相关业务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收购烟台新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收购烟台新诚钢结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收购烟台市牟平区麒麟宾馆部分资产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