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华塑(000509)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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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 08:41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6月21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采取通讯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详见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3票,其中投弃权票的董事为:李建生董事、李兴虎董事、佘旭董事,弃权理由为:1、不了解对方(鹏博士);2、本公司章程无“担保”的有关条文规定。 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